上午10时,李磊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,他穿着运动短裤、黄色马甲,腰微弯,脸微胖,脸色略有些发白。
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,李磊声音洪亮,能看出他想让自己显得镇定些。
公诉人:“作案当天你什么时候回的家?”
李磊:“晚上10点左右从饭店开车回的家。”
“你回的这个家是谁的房产?”
“我父亲的,我和我爱人有一个房间。”
“你回家就睡觉了吗?还见谁了?”
“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小时,父母都睡了,我妹妹还没睡,在玩电脑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我在屋里和我妻子王美玲吵了几句,就拿刀扎了她几刀。”
“刀有多长,什么时候买的,买刀有什么目的?”
“2008年就买了,当时看着刀好玩,就买下了,没什么目的。那把刀有30厘米长,是单刃的。买下刀后,我就随身携带。”(注:李磊在此前供述中曾声称他早就想杀家人,所以在2008年就买了刀)
“你扎了王美玲后,她有喊叫吗?”
“她倒在地上了,没有喊叫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我又去我妹妹房间把她扎了。”
“扎你妹妹前有过语言交流吗,扎了后她是什么状况?”
“我进去没说话,就过去直接扎了她,她就倒在地上了。然后我就回到了自己房间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我关了灯,但有人过来敲我的房门,因为家里也就父母了,我猜是父亲。于是,我从床上起来,过去开了门,就用刀抹了我父亲的脖子。”
“你父亲喊叫没有?”
“也没有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我在客厅呆了10分钟左右,我母亲从卧室出来了,我也在她脖子上扎了一刀,我母亲也没有叫喊。”
“然后你又做了什么?”
“我坐客厅抽烟,天快亮的时候,我把我两个孩子又给扎了。”
“你在扎孩子的时候,他们有没有喊叫、哭闹?”
“没有。”(回答这个问题时,李磊抬起双手抹了把脸,他的眼圈第一次红了)
“你为什么要扎死孩子?”
